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设立于1985年。 1985年6月28日,文化部呈报国务院,建议在文化部设立国家版权局。7月2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文化部的建议;同时决定,将文化部原出版局改称国家出版局。国家出版局与国家版权局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国家版权局局长由国家出版局局长兼任。首任局长为边春光。 1987年1月,国务院决定撤消文化部所属国家出版局,设立直属国务院的新闻出版署,保留国家版权局,继续保持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形式。同年12月,新闻出版署副署长宋木文兼任国家版权局局长,新闻出版署副署长刘杲兼任国家版权局副局长。1993年5月,于友先出任新闻出版署署长兼国家版权局局长。 1993年,沈仁干出任国家版权局专职副局长。2000年10月,石宗源出任新闻出版署署长,同时兼任国家版权局局长。沈仁干继续担任国家版权局专职副局长。2004年5月阎晓宏出任国家版权局副局长。2005年12月龙新民出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同时兼任国家版权局局长。2007年4月柳斌杰出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同时兼任国家版权局局长。 2001年,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升格为正部级单位,改称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仍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013年3月,全国人大十二届一次全体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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