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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拓展版权工作领域 推进城市创新发展
 2012-04-28   【  

近年来,在国家版权局、福建省版权局的指导、关心和支持下,厦门市以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为重要目标和抓手,不断拓展版权工作领域,提升版权工作水平。全市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企业创新能力、产业发展环境和城市核心竞争力有了明显提升。版权在推进厦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中的创新驱动作用不断加强。版权产业在厦门经济发展中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2014年7月,国家版权局同意授予厦门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

一、明确目标,高度重视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将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工作逐步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厦门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等重要文件一再明确,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厦门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并被评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

几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把加强版权工作、创建示范城市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支持申报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2011年4月,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出席厦门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启动仪式,就创建工作做出了动员部署。当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厦门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成立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自2011年起,市财政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投入,分别设立了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著作权保护宣传月、企业软件正版化、参展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版权行政执法等专项经费,为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提供了重要保障。2013年初,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作为全市重点工作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

二、强化政策导向,助推版权相关产业创新发展

2012年2月,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强调,要支持现代著作权保护技术开发应用,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增强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厦门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鼓励原创作品出版,突出版权保护工作,为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市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把版权代理服务、版权鉴定服务、版权咨询服务、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服务、版权贸易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列为厦门市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门类,予以财政、税收、融资、土地、人才、境内外参展及政府奖励等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版权协会,并组织全市图书发行、印刷、计算机软件、数字娱乐、工艺品、油画等八家协会签署了《推进版权产业发展合作协议》。2011年4月,厦门市版权服务中心正式成立。2013年全市作品自愿登记数量3292件,比前一年增长了近20%,在全省居于前列。截至2013年,我市已评定出版发行、计算机软件、工艺美术、游戏动漫、服装、互联网、景观设计、传统手工艺品等领域的52家企业为“厦门市版权保护重点企业”,其中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青鸟动画有限公司、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被评为“福建省版权保护重点企业”。厦门软件园二期被评为“福建省版权示范园区”。近年来,厦门市以版权为核心的文化产业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一批产业带、产业集群、产业园区也初具规模,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新引擎。2013年,全市文化产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增加值约260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8%。

三、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拓展版权监管领域

2011年,厦门市、区两级文化出版行政体制改革,在改革中仍然保留“版权局”。2013年2月,厦门市人大审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明确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为全市版权行政执法的主体;厦门市中级法院实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受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厦门市仲裁委员会率先成立了国内第一个知识产权仲裁中心,积极探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第三条有效途径。厦门市知识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与台湾中华保护智慧财产权协会、中华智慧资产经营管理协会签订了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携手两岸共同做好版权保护工作;厦门市贸易发展部门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工作机制。

2011年以来,我市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等为重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查处重点案件。近两年共集中销毁侵权盗版等各类非法出版物品27万余件。2013年,市版权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会同、协助公安等部门查办30起侵犯著作权案、销售盗版音像制品案。厦门市版权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中级法院民三庭等单位多次荣获“全国版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集体”、“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先进单位”、“全国知识产权部门和公安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先进集体”等荣誉。

四、创新宣传形式,提升版权认知水平

为进一步加大版权宣传力度,厦门市自2004年起已连续举办十届“著作权保护宣传月”,成为我市具有广泛影响的文化活动,形成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企业互动、媒体联动”的宣传格局。厦门创建版权示范城市以来,围绕创建工作组织了六次集中宣传活动,开展“版权走进校园、走进读者、走进企业、走进市民”系列活动90余项。

在青少年中开展版权教育,一直是我市版权工作的重点内容。市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宣传教育活动的参与性和互动性,举办了大学生原创音乐会以及四届“厦日光景”大学生原创影像大赛、四届“大学生网络游戏策划大赛”、七届“厦门市中小学生漫画大赛”,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由市版权局和海沧区教育局共同主办的海沧区中小学生“版权·未来”少年儿童版权保护宣传活动,共有海沧区18所中小学校3万余名学生参与。在国家版权局举办的“我与版权”中学生征文比赛中,我市中学生荣获全国二等奖2名、优秀奖5名。

五、加强组织协调,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稳步推进

近年来,市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了近百家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2005年底,厦门市、区两级政府机关实现了软件正版化。2010年以来,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我市积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检查整改工作。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正版化工作的落实。

2011年上半年,市“双打”行动办公室、版权局、信息化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市政府部门使用计算机及软件自查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和实地抽查。2011年下半年以来,市政府办公厅多次召集软件正版化工作组成员单位和各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举行专题会议,研究正版化采购方案和资金安排。2013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办公厅专门研究并下发《关于抓紧完成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市版权局、市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市、区两级机关使用的办公软件、操作系统软件和杀毒软件等制定了采购实施方案。2013年底,厦门市、区两级机关均以场地授权方式分别采购安装了办公软件,授权范围为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等机关。同时,市相关部门不断建立健全机关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把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是对一个城市版权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厦门市将以“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一如既往地扎实抓好版权管理示范工作,全力推进全市智力成果的创新与运用,进一步提升版权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为增强厦门城市核心竞争力作出新的贡献。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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