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访问总计: 今 天 是:          
信息公开
新闻资讯
在线服务
交流互动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资讯 >> 理论研究 >> 学术文章  
 
维护著作权,作家应自觉行动起来
——法国文学家协会创立故事带来的启示
 2018-06-21   【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作家如何保护自己的著作权呢?我们可以探访大师辈出的法国作家们是如何走上团结一致打击盗版之路的。

在法国首都巴黎第14区圣雅克大街38号,有座叫马萨公爵公馆的3层楼房,这里是法国文学家协会的所在地,保护文字作者著作权一直是这个协会的一大宗旨,法国文学大师巴尔扎克正是该协会的主要创始人。

我们知道,巴尔扎克青年时期搞印刷出版破产,债台高垒,只好拼命写作以偿还债务,那又是如何想起来组织成立法国文学家协会的呢?

心血之作遭剽窃

众所周知,巴尔扎克是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他一生创作了90余部小说,很多人物形象深入人心,代表作《欧也妮·葛朗台》中的主人公葛朗台已成为守财奴、吝啬鬼的代名词。100多年来,他的作品传遍世界,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称赞他是“超群的小说家”“现实主义大师”。

但是巴尔扎克的高产,付出的却是透支生命的沉重代价,他每天工作16至18小时,从半夜到中午写作,从中午到下午4点校对校样,5点钟用餐,5点半睡觉,半夜又起来工作。他每天要写出16页书,3天用掉一瓶墨水、更换10个笔尖,写作时桌边放着一杯提神的黑咖啡。有人说:“巴尔扎克活在5万杯咖啡上,也死在5万杯咖啡上。”

但作家用血汗甚至生命创作的作品在当时却未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1833年8月1日,巴尔扎克在致韩斯卡夫人的信中写道:“《欧洲文学》在描写一位皇家卫队的士兵在农家谷仓里讲述拿破仑生活的片断,是抄袭我在《乡村医生》中的一段重要章节。啊!8天以来,那些投机商在剽窃,未经我同意在印刷,有这一章节的上千册的文章一销而光,既没有注明我的姓也没有我作品的名。他们在打击我而不露声色。他们在窃取我的荣誉和钱财。我这个可怜的人!”

组织同行成立协会

虽然法国于1791年颁布的《表演法令》和1793年颁布的《复制法令》确定了保护著作权的原则,但剽窃、抄袭、模仿他人作品的行为仍比比皆是,甚至巴尔扎克自己的作品也被他人抄袭。巴尔扎克深深地为包括自己在内的法国文学创作者的处境担忧。

后来,巴尔扎克在《巴黎杂志》上发表了一封致19世纪法国作家的公开信,再次谈到作品被剽窃的问题。他不仅描述了作家成为受害者的过程,同时也呼吁作家们团结起来进行斗争。他写道:“出路在于我们自己,在于承认我们的权利,在于对我们力量相互之间的认可。为了崇高的利益,我们要组织起来,像剧作家那样成立一个协会(1777年,由法国最重要的戏剧家博马舍倡议建立了保护戏剧作者权利协会)。”

在巴尔扎克的倡议下,1837年12月10日,法国54名作家集会通过了成立法国文学家协会的计划。1838年4月16日,法国文学家协会正式宣告成立。自成立之日起,协会始终以捍卫作者权益为宗旨,对推动保护作家合法权益的事业起到了积极作用。协会的地位后经法国有关法律确认。

今天,法国文学家协会的墙壁上悬挂着巴尔扎克、雨果、大仲马、乔治·桑等法国文学家协会主要创始人的画像,但中心人物仍是巴尔扎克。巴尔扎克作为法国文学家协会的最主要创始人,其伟大,不仅在于他创作了传世之作,更在于他对作家版权保护事业作出的功绩。

自觉的版权保护理念影响至今

斯人已逝,功绩犹存。

如今,法国用严格的法律制度建立起了版权保护的坚固防线,遵守相关法律、保护作家权益的理念也被大众普遍接受。例如,法国法律规定,在进行了严格的作品登记之后,无论版权转移与否,从法理的角度来讲,一张照片上摄影师的姓名是永远不能抹掉的。

法国作为发明了电影、照相术的国家,其在文学艺术方面的创新能力有目共睹,一代代法国籍文学大师至今还对世界文坛有着深远影响。法国文学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法国作家拥有强烈的版权保护意识密切相关。因为作家的著作权被妥善保护,更激发了作家的创作积极性,使得优秀作品能够源源不断地被创作出来。

这段法国历史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中国的一些作家可能怕麻烦或难以启齿谈钱说利,这其实是缺乏自觉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表现。笔者建议,在中国版权环境逐渐向好的情况下,作家们要自觉与从事版权保护的相关政府部门、组织机构密切配合,共同抵制侵权盗版活动,从而促进和保障文学事业和出版事业的健康繁荣发展。

(作者供职于陕西省版权局)

作者:王新民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8621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 主办
电子邮件:guojiabanquan@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邮编:1000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71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