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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版权系统活动情况总结
 2007-01-16   【  

  为进一步加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全国整规办将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今年的工作部署当中,并与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办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工商总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在4月19日至26日期间开展大规模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现将本次宣传周期间版权系统的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国家版权局的工作情况:
  (一)、下发文件贯彻落实九部门的统一部署。
  国家版权局对本次宣传周活动高度重视,在九部门联合发文后,迅速向全国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整规办等九部门开展200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部署全国范围内版权系统的宣传工作。要求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并要求各地在宣传周期间同时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以执法带动宣传,以宣传促进执法。
  (二)、组织“全国著作权知识大赛”系列活动。
  国家版权局于今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举办了“全国著作权知识大赛”系列活动,此活动也是今年“知识产权宣传周”的重要活动之一。本次知识大赛由国家版权局主办,中国新闻出版报社承办,中央电视台、搜狐网站协办。本次“全国著作权知识大赛”包括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
  3月10日,国家版权局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搜狐网站同时公布了著作权知识竞赛的试题,截止4月20日,大赛组委会共收到来自29个省的75369份答题卡,其中包括报纸答题卡74775份,网站答题卡594份。经过组委会的最终确认及北京市第二公证处的公证,全部答对并有效的答题卡计1446份。4月20日,全国著作权知识大赛的报纸及网络比赛结果的抽奖仪式在国家版权局举行,1446位入选的参与者中产生了一等奖5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50名。北京市第二公证处为抽奖进行了现场公证。获奖名单于4月27日在日博站、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搜狐网站予以公布。
  来自北京、江苏、山东、上海、福建、广东、四川、湖北、山西、广西、吉林、天津、辽宁、黑龙江、河南、内蒙古、重庆、安徽的18支代表队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全国著作权电视大赛”。经过小组赛、半决赛,6支队伍进入了决赛。4月26日晚,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CCTV-10)播出了决赛实况,北京代表队最终获得大赛电视竞赛的第一名,江苏代表队、山东代表队获得了第二名,上海代表队、福建代表队、广东代表队获得第三名。
  本次全国著作权知识大赛得到了全国各省市版权局的大力支持。安徽、山东、天津、四川、山西等18个省市版权局积极组织当地相关行业人员参与答题,并积极参与电视比赛,在本地区掀起了著作权法的学习高潮,提高了社会公众自觉抵制盗版、支持正版的意识,获得了本次大赛的组织奖。
  (三)、积极参与宣传周期间的各项活动。
  1、充分利用媒体,作好新闻宣传工作。
  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同志先后参加了4月7日由全国整规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4月13日由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向国内外媒体宣传了我国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方面的态度,总结了我国政府取得的成绩,回应了国际上“中国盗版现象严重”的舆论,有理、有力、有节地代表中国政府表明了我国尊重知识产权、坚决打击各种侵权行为的立场。来自海内外的96家媒体到会进行了报道。
  在两次新闻发布会后,应部分国内媒体的需要,国家版权局在4月27日下午召开了记者座谈会,邀请了30余家国内媒体记者到会,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同志就记者关心的版权保护问题进行回答,深入阐述了我国政府在保护版权方面坚持的立场、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
  2、参加在京举办的“中国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高级研讨会”。
  3、参加“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领导与当代大学生主题对话”活动。
  4、提供保护版权电视公益广告,并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在中国》专题片的策划与制作。
  二、各地版权局的活动情况:
  各地版权局在接到九部门的通知以及国家版权局下发的贯彻该通知的通知后,均高度重视,积极筹备,认真组织,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以多种方式,在宣传周期间掀起了知识产权的宣传高潮,在社会上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积极参与全国著作权知识大赛。
  各地版权局对本次著作权知识大赛极为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使大赛取得了非常好的宣传效果。安徽省版权局还专门在省内先期举办了电视比赛,层层选拔,省级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并亲自到比赛现场观看比赛。山东省版权局全面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答题,也取得了良好效果。共有29个省参与了报纸、网络的知识竞赛,18个省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电视比赛。
  (二)、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借助媒体力量开展宣传。
  部分版权局充分利用电视媒体向公众开展宣传。北京市版权局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等电视媒体的新闻频道、专题栏目合作,对北京市开展的“春雷行动”进行了集中宣传与报道;福建省版权局协助省电视台安排了专访节目;湖南省版权局联合工商、知识产权部门,在湖南地方电视栏目“超级英雄”中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竞赛;吉林省版权局与电视台合作,利用“法律在行动”栏目制作保护版权的专题节目;上海市版权局通过《今天谁会赢》、《新闻透视》等栏目,以制作专题节目及访谈节目的形式宣传上海在保护版权方面的工作成绩;浙江版权局积极参与省内“保护知识产权系列专题片”的策划与制作,并专门提供了保护版权的电视公益广告;江苏版权局与电视台合作,在江苏卫视的专题节目中宣讲著作权法并解答有关版权保护的问题,多数版权局进一步加强了与平面媒体的合作。各地版权局在日常的宣传活动中一直保持着与当地媒体的良好合作关系,在此次宣传周期间,他们充分利用良好的合作基础,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全面铺开,强化了宣传攻势,在全社会营造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
  (三)、组织开展咨询活动。
  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山西、陕西、重庆、湖北、江西、辽宁、湖南、四川、海南等地或单独组织,或联合当地相关部门,均开展了大型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北京、山西、重庆、湖北、安徽等地专门制作了宣传展板、宣传画,在宣传咨询活动期间与相关的宣传材料一并展出、发放,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活动。
  福建省版权局抓住全国版权工作会议及版权产业发展现场工作会在福建召开的契机,广泛邀请媒体参与报道,并加强了对相关产业部门的宣传,提高了社会公众保护版权的意识,同时提高了版权相关产业的自我保护意识,起到了非常好的宣传效果。福建省内的厦门、泉州等地还通过“我与版权保护”主题征文、猜谜语、购买正版书送花等活动形式开展全方位的版权保护宣传。
  湖南、上海结合软件版权保护工作,向行业、向社会宣传了版权保护意识。
  上海组织开展了系列版权专题研讨会,包括举办版权产业发展战略研讨会;举办“诚信企业自觉使用正版软件研讨会”;举办“软件资产管理与版权保护讲座”;举办企业版权管理实务讲座等。四川省版权局联合当地的有关部门举行了知识产权座谈会,共同研讨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课题。
  广东版权局在宣传周期间推出了《著作权法知识问答》一书,并举办《广东省版权保护宣传海报设计展》,在展览会上揭开了广东版权保护代言人“维权大圣”的面纱,孙悟空 “出任”广东版权保护大使。
  北京、湖南、吉林、辽宁开展了集中销毁活动,表明了我国政府坚决打击侵权盗版的决心与力度。
  (五)、开展集中行动,加强监管,以执法带动宣传。
  北京市版权局开展了“春雷行动”,强有力地打击了北京图书、音像、软件市场上的各种侵权盗版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福建、湖南、吉林、陕西、四川、江苏、贵州等地版权局均组织开展了集中行动、专项治理,为宣传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以执法带动了宣传,以宣传促进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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