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相关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厅(室):
根据王岐山副总理在2011年1月30日会议上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关于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商秩电〔2010〕2908号)和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权联〔2006〕2号)的要求,切实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力度,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将同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管局、法制办、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全国工商联、中直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20个中央国家机关、16个省(区、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主要对已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任务的中央国家机关进行抽查,对地方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了解各地、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47号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商秩电〔2010〕2908号)文件过程中各级机关管理监督责任落实,工作整体部署,软件采购、经费保障及资产管理,年度报告制度的建立等情况。
(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主要是对各地2010年相关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地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国权联〔2006〕2号)文件的情况,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经验,牵头部门所起到的作用,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协调及监管落实情况等;2010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2011年开展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二、督查时间和方式
(一)督查时间。
从3月初开始分12个组开展,3月20日前结束。具体督查时间以各督查组的带队单位通知为准。
(二)督查方式。
1.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听取被检查单位及其直属单位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合同文本、软件授权协议、软件使用分布情况等资料;现场随机抽查2至4个司局、10至20台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填写《计算机安装软件抽查登记表》、《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资料登记表》(见附件)。
2.地方政府。听取各地政府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和2010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总体情况汇报。由地方选定4家企业,督查组现场查阅各企业相关文件、合同文本、软件授权协议、软件使用分布情况等资料;现场随机检查每家企业各10台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填写《计算机安装软件抽查登记表》、《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资料登记表》。
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对督查组的工作予以协助。
联系人:郑良斌 张德军
电话:010-83138743、13683369290
010-83138746、13911127851
传真:010-83138743、83138748
附件:
- 本次督导检查的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省(区、市)名单
- 计算机安装软件抽查登记表
- 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资料登记表
国家版权局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