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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网2014:敢于亮剑 善于用剑
2015-01-19    浏览次数: 次  

2014年“剑网2014”专项行动中,各地、各部门配合紧密,多部门联合督查、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不断强化。执法人员敢于担当,敢于执法,敢于动真碰硬,坚持把执法监管工作作为版权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在实践工作中,执法人员总结出了许多经验……

侦破大案要案五大法宝

□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刘志平

2014年以来,安徽省公安部门严格按照公安部、国家版权局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会同版权等部门深入开展“剑网2014”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一批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侵犯著作权案件,有力打击了侵权盗版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开展“剑网2014”专项行动中,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主要采取了五种做法,这对于侦破大要案发挥了很大作用。

总结:五种做法在实践中发挥关键作用

高度重视,抓组织部署工作。安徽省公安机关对开展“剑网2014”专项行动高度重视,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公安机关专门成立了由治安部门牵头,网监、技侦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下发通知,对各警种工作任务和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版权部门在依法查处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可能涉嫌犯罪的,一般不进行先期行政处罚,而是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经与公安机关会商后,公安机关认为确有重大犯罪嫌疑的,提前介入,摸清整个犯罪网络,进行全环节侦破,待时机成熟后统一收网。通过上述做法,成功侦破了“999宝藏网”侵犯软件著作权等一系列重大案件。

实行定期情报信息会商制度。公安、版权部门定期对掌握的案件线索进行会商、研判,确定重点线索后进行重点侦办。对正在侦办的重大疑难案件随时会商,解决鉴定技术等方面难题,从而保证了案件侦办的顺利进行。另外,治安部门集中全省侦办案件专家对重大案件进行现场会诊、指导,也取得了较好效果。

实行案件挂牌督办。对于各地侦办的重大案件,联合版权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限期破案。对有的案件会同挂牌的各部门派员进行现场督办,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和证据规格,提高打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特别重大案件,申请公安部挂牌督办,并在全国发动集群战役。

加强业务培训。2011年、2012年安徽省公安厅连续两年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举办全省治安系统办案骨干民警办理刑事案件培训班,通过相互交流与探讨,解决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侦办过程中长期困扰的疑难问题。2013年和2014年又组织全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开办侵权盗版刑事案件培训班。培训班特别邀请了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处专家就“打击侵权盗版案件分析”课题进行专门讲解,有效提升了各地侦办侵权盗版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以办案单位参与人员讲解案例进行培训,培训了一批办案高手。

呼吁:尽快解决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三大问题

增强专业知识。网络侵犯著作权的案件日益增多,公安民警对侦办此类案件的专业知识匮乏,对需要哪些证据模糊不清,版权、文化部门应加强指导协作,确保证据取得合法有效,形成固定证据链条,促进案件顺利诉讼。

解决勘验鉴定难。网络案件往往涉及服务器、作案终端电脑的勘验问题,此类勘验需要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费用动辄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对办案单位来讲是个不小的压力,如何降低勘验成本是值得探讨的话题。

解决调查取证难。就安徽省侦办的“999宝藏网”案而言,犯罪手段科技含量高,且该案件涉及范围广(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涉案人员众多(涉案犯罪嫌疑人40余人)、涉案金额巨大、传播快且极具隐蔽性,封装软件的大部分公司(如百度、搜狗、PPTV等)为了推广其软件,不顾严重危害产权所有人利益及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对恶意封装软件的人员提供资金支持且消极对待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致使该案一些比较重要的证据至今不能调取。

“谁运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处长 朱文君

按照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4”专项行动的通知》总体部署,以及工信部、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的相关通知要求,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结合自身互联网管理职责以及北京市互联网管理工作的特点,在全市开展了“剑网2014”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建立专人牵头负责、多处室协助工作机制

在接到四部门发出的相关文件后,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领导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首先延续了之前由主管领导挂帅的打击淫秽色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方案,确定“谁运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北京地区运营商多、网站规模大等特点来部署“剑网2014”专项行动。

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网站上有害信息的传播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等16个部门及单位共同制定的《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所确定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认真开展“剑网2014”专项行动,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信部以及北京市属各相关互联网内容主管部门的要求,关闭了包括登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网站,及时制止了违法违规网站上有害信息的传播,消除了有害信息产生的不良影响,有效地净化了首都的网络环境。

围绕网站备案系统做好互联网基础管理工作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围绕网站备案系统,发动所有的网站接入商继续做好网站备案数据库的基础性工作,包括网站主办者的真实性认证等工作,督促这些经营单位集中清理现存的未备案网站、不准确网站备案信息和IP地址及时备案,全年审核各类网站备案信息18万余条。同时,以网站备案率和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为指标,督促各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约谈网站备案率较低的接入商负责人30多人次,对2家接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北京地区网站备案管理工作正稳步推进,已经审核通过网站41万多个。

加紧IDC/ISP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建设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网络和信息化发展的日益重视、企业自身信息化战略的深入推进,IDC业务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作为信息上网的“登陆点”和“集散地”,IDC本身不产生信息,却是互联网信息传递的关键节点,因此对IDC的管理是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目前,根据工信部的整体安排和部署,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正在加紧IDC/ISP信息安全管理机制的建设工作,借以实现对特定信息发现、定位和处置,为内容管理、传统产业管理和公共安全管理提供支持。

主动作为,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调研员 刘晓红

自2014年6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启动“剑网2014”专项行动以来,北京市网信办在北京市委宣传部的领导和指导下,高度重视,坚持以加强网络版权保护、维护网络版权秩序为目标,主动作为,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突出关键环节,夯实监管基础,用行政管理和社会监督敦促企业自觉遵从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北京市网信办主要采取八大措施,推动了“剑网2014”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

专题部署

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北京市网信办组织北京市市辖40余家重点网站召开北京市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会,传达学习了专项行动精神,强调此次专项行动将“打击部分网站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纳入重点任务。要求各家网站认真分解专项行动的要求,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清理工作。

专人辅导

针对百度、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等重点网站,北京市网信办驻网站联络室联络员将岗位前移到网站工作人员身旁,面对面讲解政策、法律、法规,再部署、再要求。

行业自律

6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四部门正式启动“剑网”行动,北京市网信办积极响应,指导首都互联网协会向全行业发出倡议:“首都互联网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网、文明办网,坚决抵制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要加强网络版权保护,规范网络转载,严格版权监督审核,推动网络版权保护自律;杜绝未经许可转载、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活动。”

企业自觉

各网站针对“剑网2014”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制定完备的工作方案,在新闻、视频、互动等各个环节,围绕“文字、影视等作品的数字版权保护”方面的问题对互联网网站、移动智能终端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建立机制

与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新闻出版局、通管局、公安局建立协同工作机制,互相通报各部门了解和搜集到的有害信息和侵权内容,沟通各部门对难点热点的适用原则,针对侵权内容会商处置方式及方案,形成网络版权保护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新优势。

加强监管

加大对市辖重点网站的监管力度,充分利用技术手段,结合日常人工巡查,对网站内容进行实时监控,及早发现案件线索,及早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社会监督

为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北京市网信办指导首都互联网协会迅速动员3000余名网络监督志愿者,针对新闻网站、音视频网站、文学网站、游戏网站未经许可转载、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活动进行举报,配合专项工作深入开展;为扩大“剑网2014”行动覆盖面,北京市网信办发动市辖16区县负责网信工作的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清查各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

公开谴责

2014年12月25日上午,北京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到相关部门举报,称凤凰网在娱乐播报栏目中发布“成龙首受访谈房祖名涉毒事件”的视频报道。该报道中对转载自新华社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重新编辑制作,通过遮挡新华社标识、删除记者采访画面等方式故意掩盖版权信息,误导网民。2014年12月29日,首都互联网协会新闻评议专业委员会、北京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召开2014年度第16次会议,对凤凰网的违规行为进行评议。首都互联网协会新闻评议专业委员会认为,凤凰网在转载视频信息中故意遮挡版权信息,误导网民的行为,涉嫌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侵犯版权人权益,予以谴责,并在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和搜狐、凤凰等商业网站公开报道。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