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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大王郑渊洁:作家最好的理财是维护版权
 2018-06-13   【  

一本只刊登一位作者独自撰写内容的特殊杂志——《童话大王》,历经33年畅销不衰;一位40年来笔耕不辍、至今已完成1.2万篇作品、发表3000多万字、发行3亿多册期刊图书的作家,其笔下的皮皮鲁、鲁西西、罗克、舒克和贝塔等人物征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孩子,他就是被人称为“童话大王”的中国儿童文学作家郑渊洁。

郑渊洁不仅在中国儿童文学创作领域是一个传奇,在维护自己作品版权方面所付诸的实际行动也是可圈可点、独辟蹊径。作为一名作家,除了每天坚持在凌晨撰写6000字的作品外,他把白天的时间全部安排做维权工作,这在我国作家圈里实属罕见。当被问到为什么这样做时,他回答得很干脆:“因为作家最好的理财是维护版权。”郑渊洁特立独行且坚持不懈的维权实践不仅取得了不错的成果,还在2008年荣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首届版权创意金奖,2011年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授予“反盗版形象大使”称号。

凌晨创作,白天维权

2018年“六一”儿童节前夕,郑渊洁应中国版权协会邀请,以《作家最好的理财是维护版权》为题在由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远集坊第十一期讲坛上作了主题演讲。他向包括记者在内的50余位聆听者讲述了他的维权传奇故事。

“我不太看重获得什么文学奖,但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发给的‘反盗版形象大使’荣誉证书,我如获至宝,直到现在依然挂在我家墙上。”郑渊洁感慨道。他表示在他眼里,政府机构中的国防部、知识产权局、版权局都很重要,因为前者体现的是国家硬实力,后两者则体现出国家软实力,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创作与创造就无从谈起。

郑渊洁在演讲中讲述了他坚持30余年的写作和维权经历。“33年来我每天必须创作6000字左右,这样才能支撑《童话大王》月刊持久办下去。开始我是上午写作,后来发现白天总有事,我就改成每天凌晨4点半到6点半没人打扰时进行写作。白天空闲下来干什么呢?我就安排维权工作,至今我的维权项目太多了,其中包括版权、商标以及维护公民的公共利益等。”郑渊洁介绍说。

环境变了,信心足了

在演讲中郑渊洁表示,他亲历了我国版权保护事业的发展。“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初,由于《童话大王》畅销,杂志被大量盗版,利润的大头儿几乎都被盗版书商拿走了。当时面对盗版,真是叫天天不应,我曾多次无奈地声明要罢笔。但后来随着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力度越来越大,我真切地感受到版权保护环境在不断变好。”郑渊洁说。

郑渊洁以他特有的生动语言回顾了他所遭遇的侵权经历。他说:“《童话大王》每期杂志上都发表有律师声明,遍布全国各地的小读者就是我的卧底,时常就盗版盗印情况给我通风报信。”2011年,郑渊洁得知北京通州某印刷厂正在盗印他的《皮皮鲁总动员》图书,就和助理火速赶了过去,但盗印者面对铁的事实不但不认错,反而武力相逼,情急之下机智的小助理通过微博向“@北京平安”报案,“仅仅十几分钟的时间,武装特警就从天而降。我当时就特别有鸿鹄之志,大喊一声:全把裤腰带解下来,谁也跑不了!我发出的指令,盗版分子们只能老老实实地服从。后来这家印厂被执法机关吊销了印刷营业执照,并受到最严厉的行政处罚。通过这件事,我深受鼓舞,经常会问自己,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创作?!我觉得只有有好的环境,原创作者才能越来越有信心。保护知识产权对于鼓励原创作者的积极性非常重要,只有这样,我们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才会越来越强大。”郑渊洁说。

呼吁出版社,做维护版权标兵

郑渊洁在多年的维权过程中发现,出版社隐瞒印数也是一种常见的侵权现象,他呼吁出版社应该做诚信守法维护版权的标兵、模范。

“据我了解,一些出版社隐瞒印数的比例在40%。什么叫隐瞒印数?就是出版社与作者签订版税协议或合同,作者要按书的定价拿百分比的版税抽成。其实,出版社向作者隐瞒实际印数,这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行为。”郑渊洁举例说,20世纪80年代他曾经有一套书在南方一家出版社出版了。直到1993年他收到一封小读者来信,信中说:“郑叔叔你的书版权页上的印数不是实际印数。”原来小读者的爸爸是这家出版社印制科科长,她还把这本书的实际印数复制下来寄给他。

这件事对于郑渊洁触动很大,后来经过与这家出版社沟通,出版社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按照实际印数为郑渊洁补发了版税。但是,这次经历并不是唯一的,“我觉得出版社应该做维护版权的标兵、模范。我们作家维权不光是针对盗版书商,作为出版单位如果连作者都欺瞒的话,哪还有企业的诚信?”郑渊洁说,现在他与出版社在签订版税合同时,都特别增加一条:如果隐瞒实际印数,要给予作者10倍的赔偿。

讲起维权故事时,郑渊洁还讲述了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合作的经历。1986年他授权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拍摄一部舒克和贝塔的动画片。动画片播出一年时间里,市场上就出现了一系列印有舒克和贝塔动画形象的图书、连环画。“我和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合同里并没有涉及衍生品的出版内容。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比如说图书、舞台剧等要获得原著作者的授权,原著作者拥有获得报酬权和署名权。基于当时版权环境不良,我多次维权的效果也都不好。这件事给了我一个教训:不愿授权别人拍摄我的作品了。”“但有一件事,终于让我扬眉吐气了,前年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又授权其他出版社出版了舒克和贝塔连环画,而且印得非常多。于是我又开始维权了,而且效果很好。因为这次维权我得到了国家版权局的支持。国家版权局根据我的投诉专门召开了专家研讨会,依据著作权法对于这种行为明确属于侵权行为,要求出版单位销毁侵权出版物,赔偿25万元。这件事让我有了信心,因此我又开始大规模授权拍影视作品了,目前有六七部影视作品将重新拍摄。所以说,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会让原创作者越来越有自信和创作的激情。”郑渊洁说。

十三届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对于郑渊洁多年的维权经历评价说:“郑渊洁很了不起,一是创作和写作了不起,二是维权了不起。他所开展的维权是执着和认真的,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正义,也是他良知驱使的,我们需要倡导这种精神。”

作者:赖名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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